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东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2019-08-14 14:23:12
可能大家对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大多停留在购房上面,可是大家了解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吗?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各种城市的规定也是有些差异的。今天东莞装修公司主要来介绍一下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东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供大家参考使用。
一、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1、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10)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a、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b、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c、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d、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以上四种情形持相关资料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或建筑造价,并应在购房合同生效、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住房已建好领取《房地产权证》)壹年内办理提取。此外,购买商品住房未领《房地产权证》的,提取购房合同或交易登记证明书批准当月余额;已领《房地产权证》的,提取发证当月余额。分期付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按分期付款合同分期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经有关部门批准当月余额。
属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其安置房屋需由被拆迁人补充资金的。提交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补偿款使用划款证明及付款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被拆迁人支付的补充资金。
(2)离休、退休的。提交离休、退休证。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
(5)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
(6)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出境进修、学习或短期出境的,不属提取范畴,只能办理封存)。
(7)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8)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无此证明的,可提供相关发票)、报建证明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9)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户口职工提交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收据或单位证明。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11)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东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
(12)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交消防部门火灾认定书或保险公司赔偿证明等。
(13)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门诊卡(市社保局核发)、医药费用发票。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市低保标准。
3、东莞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
3、支取公积金。
二、东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东公积金委〔2015〕1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现作出以下调整:
1、新增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工程竣工验收后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不超过该户应分摊的费用。
2、放宽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无房职工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比例上限从月缴存额的65%提高至70%、额度上限从1500元提高至1800元。
3、取消装修提取,并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4、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符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东公积金委〔2015〕1号)第十四条(二)规定的情形申请提取2015年3月1日前账户余额的,可通过单位批量代办或线下(银行公积金服务网点、智慧终端)临柜办理,审核时不再收取离职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
5、购买外市住房提取公积金增加复核环节,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
本通知除取消装修提取外,其余自2019年4月23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关于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以及东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的全部分享了,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哦。关于东莞对于取消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相关规定,希望大家要详细的了解一下哦。如果还不太清楚的可以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了解一下哦。
卫生间:
17100元
厨房:
17100元
客厅:
17100元
水电:
17100元
卧室:
17100元
其他:
17100元
*该报价为半包估算价,实际以上门量房实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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