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家装公司签合同注意事项 与装修公司签合同陷阱详解
2019-09-10 10:25:43
现在很多人将装修委托给装修公司,装修公司虽然施工质量和服务相对好些,但是,免不了个别装修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做些手脚,一步步将业主推进签合同的陷阱中。所以这便需要自己了解与家装公司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避免与装修公司签合同的陷阱。下面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下怎么样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
一、与家装公司签合同注意事项
1、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2、对装饰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有详细的设计样图。预算报价,客户应该严格审定,如有可能找相关专家咨询。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装饰公司一般会提供预选的材料样品,客户应该保存以便日后检查对照。
3、验收方式可在合同上约定由政府质检站来验收,这样你就可以不为请质检站而另付费用。
4、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5、交付的工程款要由业主亲自交到公司财务,并索要建筑安装专用发票,尽量防止出现其他人代收工程款的情况。
6、工程完工后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客户可依具体情况与公司商议,保留原证件或扣留部分工程款作为装修的质量保证金,
二、与装修公司签合同陷阱详解
1、保修期缩水
有些装修公司合同中保修期不明晰或笼统写成保修一年或两年。按照国家规定,住宅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为五年。对于装修公司合同中未明确保修期或保修期缩短的情况,消费者要提出并协商更改。
2、逃避保修责任
有的装修公司单方规定,消费者在多少天内未结清工程款,将失去免费保修资格。按规定,装修方未在规定时间收到工程款,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对于单方规定的“不予免费保修”则无法律效力。建议消费者在与装修公司合同签订前就与装修施工方协商,把相关事项写明。
3、转嫁纳税义务
有的装修公司合同规定,如果消费者索要发票,就要承担税额。消费者有权索取发票,而且也提倡以发票作为维权依据。发票产生的税收是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制定上述合同条款的施工方有故意逃税的嫌疑。
4、增加额外条款
有装修公司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消费者减少施工项目,需支付该项目减项费,或者规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拥有使用房屋的权利等条款。施工中如果消费者要求减少施工项目,应按实际情况(施工方已经付出的劳动)收取减项费,在签订合同前就应对这些细则协商。施工中,施工方只有对房屋施工的权力,无房屋使用权。
5、工期规定未明确
有些不规范装修公司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工期,也未注明工期依照什么方式来计算。工期由双方协商,一般为60天。工期的计算方式一般按工作日计算。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工期必须经双方商议,并写明工期是按工作日还是按日历天数计算。
6、工期预付款条款不明
有的装修公司合同规定,施工预付款开工前支付一部分,施工进度中途支付第二部分,施工结束验收后支付余款。此处施工中途没有确切定义,若出现争议消费者较被动。对于这些合同条款,不仅要按范本签订,还应标明施工进度具体指哪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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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价为半包估算价,实际以上门量房实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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