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住房是一个过渡性的解决方法。就是这部分群体不属于低收入,但是他目前通过市场确实解决不了自己的住房困难。因此,政府提供给他们一定的帮助,过一段时间,当这部分群体有支付能力了,他们就离开公共*住房,到市场购买或承租住房。
在退出机制方面,公共*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房,如果住满5年有了感情,也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这里的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如果购房者手头一时拿不出全款,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不同的是,一次性付款后,就不用再支付租金;如果市民选择的是分期付款,那么没有付款的面积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需要说明的是,公共*房不准上市交易,购买人需要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它不会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如果相关部门一旦发现有人用虚假信息骗取公共*房租住,将强制要求其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