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是要交纳。因为物业公司有许多物业服务已经提供,例如保安、保洁等。
物业公司提供的是小区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即小区内环境、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维护,这种公共服务性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某些人还未正式入驻而成本减少。
根据《*院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相关规定,没有装修入住的房子,但是已经办理的交房手续,就需要缴纳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其实一般情况下,房子没有装修入住的话,对于物业费不需要全交,一般是按一定的比例进行交纳。至于交纳多少,需要看当地以及小区的具体规定。
房子没有装修入住是需要交物业费的。
只要合法收房后,没装修也需要按时交物业费,即使没入住也要按时交物业费。这个在《物权法》里有具体规定,因为物业公司服务的对象是业主房屋,而非业主。业主的房屋是否使用,并不影响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