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正常人体生理测算,写字台高度应为750-80mm,考虑到腿在桌子下面的活动区域;要求桌下净高不小子580mm.座椅应与写字台配套,高低适中,柔软舒适,有条件的,能购买转椅,座椅一般高度宜为380-450mm,以方便人的活动需求。
学生身高在一百一十九厘米以下,其使用的课桌高度应为五十二厘米,桌下空区高度应为四十厘米,椅面高度应为二十九厘米;学生身高在一百四十三至一百七十五厘米之间,其使用的课桌高度应为六十七厘米,桌下空区高度应为五十五厘米,椅面高度应为三十八厘米。而且按照规定,中小学校使用的课桌椅其形式可以任选,但桌高、桌下空区高和椅面高等主要尺寸必须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