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
住宅公共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问题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住宅专项维修*,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住宅专项维修*,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若房子有问题就找物业,物业就用这专项维修*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