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住建部在2010年5月24日颁布取消小产权房,并且修建完工的将进行清查
5月22日出席第13届"渝洽会"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副司长赵晖针对目前市场上流传的"`农地入市’调控房价","`小产权房’将放开"等说法,明确表示小产权房将不会合法化,正在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将予以拆除取缔,对政策出台前销售的已建成房屋,将进行清理.
对此,西安交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杨东朗表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所以小产权房自始至终都未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因此,小产权房不可能合法化.
小产权房不能办理个人房产证,不受法律保护,建议购买需谨慎.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中国实行二元制土地所有权结构,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