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建筑1至9层外窗的气密性,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2.5m³,且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7.5m³,10层及10层以上外窗的气密性,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1.5m³,且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4.5m³。
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规定的4级;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6级。
根据国家标准GB/T8478-2008《铝合金门窗》的要求,主型材截面主要受力单位基材*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1.4mm。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门窗制作用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单位基材*小实测壁厚大多不到1.4mm。壁厚过小将直接影响窗的寿命、抗风压性能等。节能型铝合金窗的气密性能指标为: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q1≤1.5(m3/(mh));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4.5(m3/(m2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