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式住宅*早是舶来品,相对于独院独户的别墅,更为经济实用。早期大城市的公寓式住宅都是高层大楼,每一层内有若干单户独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浴室、厕所、厨房等等,主要供当时中等收入的职员、政府公务员居住;还有一部分附设于旅馆酒店之内,供一些常常往来的中外客商及其家眷短期租用。
我国早期的公寓式住宅已经具备现代城市单元式住宅的雏型。建国前在一些大城市都建有欧美风格的公寓大楼,如上海的百老汇大厦、海滨公寓等。
当时建的这类住宅,其特点是一套单元内房间多,通常3~4间;面积大,每间14~18平方米;净空高达3~3.4米,厨房功能全。但这种住宅与我国的居住水平不符,户型规模不符,以后逐步演变成几家合住,共用厨房的居住模式。目前,50年代的这类大房间公寓式住宅,从建筑设计形式上属于淘汰之列,但由于这类住宅建设较早,市政设施和公共配套水平高,又多位于市中心区,在住宅市场上仍比较抢手。这类住宅室内空间大,可以通过内装修来增强使用功能。近些年来,我国各城市中所建的公寓式住宅,在设计上作了较大改善,以适合我国国情。
公寓是商业地产*中*为广泛的一种地产形式。要了解公寓的真正含义,我们先要了解地产业中的另一个概念,叫多家庭楼宇(MultifamilyHoushing)。这一概念的含义是,拥有一个以上居住单位(Unit),或者说拥有多个居住单位的楼宇。多家庭楼宇可分为两类。类是二至四个居住单位之楼宇,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二至四家庭。二家庭英文叫做Duplexes,三家庭叫做Triplexes,四家庭叫做Quadruplexes。第二类是五个或五个以上居住单位之楼宇,这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公寓(Apartment building)。 公寓特点是宜商宜住,表现在户型设计、物业管理、社区配套上。
公寓是商业地产*中*为广泛的一种地产形式。公寓式住宅*早是舶来品,相对于独院独户的别墅,更为经济实用。早期大城市的公寓式住宅都是高层大楼,每一层内有若干单户独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浴室、厕所、厨房等等,主要供当时中等收入的职员、政府公务员居住;还有一部分附设于旅馆酒店之内,供一些常常往来的中外客商及其家眷短期租用。
公寓屋又可细分为排房(Town House)、单元公寓屋(Condo)、股东屋(Co-Op)和出租屋(Apartment)。排房和单元公寓屋的特点是拥有房屋和土地的部分产权和使用权,但必须受到管理部门的约束,并要交付一定数量的管理费;股东屋的特点是个人不拥有任何产权,仅拥有其中一部分*和使用权,产权属于公司,出让时仅出让股份,而不出让产权;公寓屋的特点是拥有者大部分都是*人或*单位,主要目的是收取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