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使用权”是指单位的福利分房,产权归国家,采取的国家出租的形式,每月象征性缴纳租金,近几年公房使用权可以在市场上转租流通,但关键要看地方政策。
大产权房这个词语很少听到,我想应该是相对于小产权房儿说的吧。
小产权*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此类房屋禁止对外出售,但是可以在农村集体成员间自由转让。如果外人买了此类房屋,将来发生纠纷将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
使用权房,有两种,一是指没有独立产权的阁楼、地下室等附着性房产,二是指公房体制下延续而来的,产权属于房管部门或建房单位的福利出租房。使用权房的房产出让或出售价格远远低于市场同类产权房。一般所说的使用权房是指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
使用权房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
所谓“公有住房使用权”是指通过福利分配所取得的对国家或是国有单位所有的房屋以低于市场价*并使用的权利。之所以有这样的福利分房,其实是国家或是单位对承租人住房消费的一种补贴,也体现了承租人劳动的价值。因此,“公有住房使用权“针对的对象一般是具有针对性的,大部分为在单位工作一定年限的职工,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权享有这样的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