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廉租住房应由户主或户主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申请廉租住房须经过十个程序。即:申请、受理、初审、公示、复核、选房、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签约、入住。
3、申请时须须携带以下要件:(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合同》。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
(二)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
(三)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
(四)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搜索算。
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下同),他们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廉租房是指保障低收入人群住有所居的一种政策性补助住房,其申请条件中人均收入及人均住房面积都有其上限,而一般有能力购买车辆并进行日常使用及维护的家庭,一般并不能满足该条件,所以不是说廉租房名下不能有车,而是说有车的家庭无法达到廉租住房的租住条件。在一种情况下可以在有车时申请廉租房,即你所购买的车辆并不是家轿,而是货车,用于运输及生计需要而使用的,其他条件也满足申请廉租房,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