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居民用户主终端每户每月21元,第1个副终端免收,第2个副终端起按每户每月4元/终端的标准收取。非居民用户按接收终端计收,每个接收终端按不超过居民用户主终端的标准。 居民用户的有线数字电视入网费标准为每户300元,非居民用户的有线数字电视入网费按每个接收终端计收,基准价为180元。运营机构收费可在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与用户协商确定。数字电视暂停、恢复、转户(改名)、移址不收费。损坏、丢失申请补领IC卡收60元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