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是外来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许可证》、《房屋*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要求大陆境内非当地户籍的人员在城市作短期或长期居住时,必须申请办理的一种表明暂住地位的许可制度,相关证件称为暂住证。没有暂住证的外来人员,会被予以处罚或遣返。
暂住证在一定的地方可以充当身份证,但是它现在已经过时了,现在实行居住证制度了。
在一个地方,没有当地常住户口的人,临时在当地居住的证明。一般在较大城市常见的一种做法,有了暂住证,在当地可以有效证明你的居所,就可以办理很多跟当地户口有关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