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位问题:小区建成时有规划的车位,属于车位管理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公共区域的定义很广,有证明指明为公共区域的可以视为全体业主,但是,车位出租费用的一部分应为物业单位的酬金.
2,商业广告的收入理论上归于全体业主,倾向用于补充专项维修或物业管理的管理成本.
3,门面房的应归于出租人.
4,公示公共财务情况属于公共权力,一般由业委会执行.个人无权.
5,您所说的维权是指的什么方面?起诉的话有否确实举证?责权是否已经通过相关书面文件说明
题主好,很高心为你解答。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
(一)筹备组成员的条件和人数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由原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代表和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换届选举筹备组七至十五人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居(村)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二)筹备组的成立程序
1.申请和倡议由原业主委员会向居(村)民委员会提交《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申请书》和《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居(村)民委员会在《倡议》上盖章确认同意成立。
2.公示经居(村)民委员会确认的《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告知全体业主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召开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事宜。
3.公示期内业主自荐《关于成立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间,自荐参与筹备组成员的业主填写《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将表格送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倡议》上指定的业主处。4.产生《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满为止。期望*对你有用,谢谢。
1、合法的成立业主委员会,实际请当地房管部门。
2、通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商议。
3、签订的前期物业协议是协议,就有商量的余地,毕竟产权是业主的,物业也是为业主服务的,而且法律上无规定说阳台不给封闭,另外封闭了阳台从安全角度对业主和物业都是有好处的,再者就是假如统一安装对外部也无多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