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购房时,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名字。由于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假如期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应该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
假如购买商品房是全额付清的话,可以在合同上写上四个人的签名,办理房产证时,这就可申请共有产权证;但假如是贷款买房的话,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假如期望房产四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应该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
一是居住共有产权房家庭;二是居住自有产权住房,且职工月收入低于当年度工资标准(2014年度为1820元/月)的经济困难家庭。为进一步支持低收入家庭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本次物业费提取范围调整为:
(一)居住共有产权房家庭;
(二)居住本市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不高于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家庭(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的。提取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家庭月物业费50%调整为不超过每月300元。价格来自网络,请自行核实。
对于共有财产来说,假如你们之间有约定,并明确了对共有物占有份额的多少,那么要依照约定处理,这种约定是有书面的协议,假如没有双方一致认可曾经有过约定也行,过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只能按照当初你们出资比例来确定对房屋的所有权。
1、共有产权房的概念。指一家房地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即共有人,在实践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别按自己所拥有的份额的大小,对共有房地产享有一定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后者是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对全部共有的房地产享受同等的权利,并承担相等的义务。
2、共有产权房的特点。“共有产权房”作为经济适用房的变异形式,其显著特点在于价格形成机制。“共有产权房”用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并完全按照商品房进行开发,且销售价格计算也等同于商品房。另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共有产权房”的出资*,它是由政府按照“三七开”或“五五开”垫资,并不影响购房者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等。就其出资*的本质来说,与开发商推出的所谓“零首付”优惠政策比较,前者的垫资人是政府,后者的垫资人是房产商,从融资模式上看,并无本质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