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当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中心申请补办《暂住证》,公安派出所或*中心应及时审核、登记、补发《暂住证》。
暂住证和居住证的区别:暂住证是对外地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是外地人员在当地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当地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当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暂住证的有效期限*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暂住证》随身携带,以备公安人员查验。有效期将满的,应当在期满前十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办理暂住证需要有这些材料:
一、二张一寸本人彩照。
二、本人身份证。
三、暂住地房产证。
四、房产证持有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携带以上材料到派出所领取暂住证登记表,填好登记表后交到暂住证办理窗口办理。只需10分钟即可拿到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