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潍坊棚户区改造名单 潍坊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2019-11-05 17:09:58
近日,潍坊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显示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有所调整,那么最新的2019年潍坊棚户区改造名单有哪些地方呢?潍坊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想必不少朋友都一直在关注着的吧,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一下、2019年潍坊棚户区改造最新消息。
一、2019年潍坊棚户区改造名单
潍坊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显示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有所调整新调整表现已出炉,赶快来对照一下,看看你家有变动吗?潍坊市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调整表具体如下:
二、潍坊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2018年2月7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潍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补偿办法》),《补偿办法》自2018年3月15日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3月14日。2018年潍坊棚户区改造项目共156个。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54个,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2个。对于棚户区改造,大家最关心的是能获得多少补偿,下面我们来看下《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吧。
《补偿办法》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关于房屋搬迁费: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支付一次搬迁费。
关于临时安置费: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6个月临时安置费。
关于房屋搬迁费: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1次搬迁费;被征收人从周转房迁往产权调换房屋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再支付1次搬迁费。
关于临时安置费: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在过渡期限内,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的,不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
关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征收人提供非住宅临时安置用房的,不需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三、2019年潍坊棚户区改造最新消息
2019年省下达潍坊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9966套、基本建成任务10848套。9月28日,记者从潍坊市住建局获悉,截至今年9月底,潍坊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0015套、开工率100.5%,基本建成13734套、基本建成率126.6%,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据了解,今年以来,潍坊全市上下以国务院表彰潍坊市为全国棚改工作真抓实干政策激励城市为契机,着力做好“政策标准、资金保障、回迁安置”三篇文章,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以工作落实促工作提升。潍坊市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要求,按照《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办法》的规定,科学确定棚改规模和改造时序,建立财政可承受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优先将已开工项目和成熟项目纳入计划进行保障,确保又好又快完成全年棚改任务。
今年以来,潍坊市共争取各类资金80.27亿元,其中,国家激励城市奖励资金2000万元,奖补资金2.28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资金4.56亿元,专项债券73.23亿元,为棚改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强资金保障。同时,坚持对棚改项目腾空土地收益实行封闭管理,确保未来投入产出动态平衡,既把当前的事办好,又不给后人留下包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棚改项目快建成、快配套、早交付入住“两快一早”专项行动,加快回迁进程。按照“建的好、配套全、景观美、品质高”的标准,高质量建设棚改安置房,实现从“忧居”到“优居”,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截至目前,潍坊市已完成回迁13.1万套,惠及群众近40万人。
以上就是关于2019年潍坊棚户区改造的最新消息啦,希望大家通过上文可以对2019年潍坊棚户区改造名单以及潍坊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有个大概的了解。潍坊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直是潍坊市民十分关注的,想要持续了解相关资讯可以关注一下潍坊齐装网哦。
推荐阅读:
卫生间:
17100元
厨房:
17100元
客厅:
17100元
水电:
17100元
卧室:
17100元
其他:
17100元
*该报价为半包估算价,实际以上门量房实测为准
- 装修公司
- 效果图
- 装修案例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