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攻略:张家港购房者想退房该如何处理?
2017-11-14 09:58:33
买房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情,购房者不会轻易买,更不会轻易退。一般只会因为购房合同无效、面积误差过大或者无法得到贷款等不得已的原因,才会选择退房。那么如果购房者想退房,该如何处理呢?接下来请看看张家港装修给大家解答:
1、交了定金
现在明令规定,商品房五证齐全之后,十日内开盘,开盘当天购房者选定好房源,会交定金并签订定房协议,定房协议中会对所交款项进行性质说明和约定,同时也会开具收据。
如果是在这之后、购房协议签订之前,购房者和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没能达成一致协议,最终没能签订合同的,按常理来说购房者可以退房,但开发商不会退回定金。不过,如果双方在开盘当天签订的定房协议中有对“定金”退回做补充条款说明的,可以依据协议要求开发商退回定金。
2、已签订购房合同
已经签订购房合同,房管局也备过案,但房屋还未交付,房产证也没有办下,这时候如果购房者想要退房,首先要找开发商协商。通过协商之后,如果能达成退房的一致意见,购房者和开发商要签订一个退房协议。退房协议除了确认退房外,还要对违约责任的划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出明确说明。
如果协商未果,且购房者坚持退房,可正式书面通知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通知到对方,合同就已经解除了,开发商有异议可向法院起诉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同解除后,双方还需要到房管局注销备案。
3、入住
已交房,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情况下,购房者要求退房,和第二种情况类似,但也有所不同。因为交房时,购房者可能已经缴纳了税费、物业费,有的甚至已经装修了一部分。所以,退房协议还要涉及到这部分费用问题。已经入住的,协议中还要规定搬离时间。如若商议未果,可以提出仲裁。另外,购房者还应和物业公司解除已经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
4、房产证办理完毕
到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房屋也已交付,这种情况下出现购房者退房的少之又少,毕竟买房的过程很不容易。但如果真有不得已的情况,且之前的购房合同对退房有做说明的话,也可以退。但是,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后,再退房,很难实现。而且,如果开发商先为购房者垫了款,房产证下来之后,购房者拒绝付款或者因其他缘由无法付款的,开发商有权要求购房者退房并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之后,再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或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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