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户),到2015年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这是政府对人民作出的承诺,要全力完成。要重点发展公共*住房,加快建设廉租住房,加快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在推进这项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相结合,努力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住房是群众安身立命之所,质量安全至关重要。要优化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设施配套和户型设计,抓好工程质量。
而“十二五”期间,全国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如此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对改善民生,化解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诸多矛盾,显然具有重大意义。但是,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地迅速开工,颇有“大干快上”的意味,此时,保障房质量问题尤其值得高度关注。
根据《行动计划》,我国将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公共*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得到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到2015年,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加快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改造。“十二五”期间改造林业棚户区(危旧房)81.53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