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象具备条件: 取得廉租房实物配租或廉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承租的。城六区超出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并同时
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2)除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
(3)3人及一下人口总资产在57万元以下。4人及以上人口总资产在76万以下;
(4)公租房须通过住保办公开摇号。本市其他区县超出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口,申请公租房补贴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条件由区县政府自行确定,其条件与城六区一致。
对租金补贴标准做了明确规定,租金补贴按家庭收入及困难度分为六档,分别给予房屋租金高的95%、90%、70%、50%、25%、10%。
1、配租对象: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暂不对外地人开放公租房申请条件。 2、如何申请: 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住房轮候范围。“三房”轮候家庭外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如果要申请公共*房,相关的细则还在制定中,这些家庭可以通过先申请“三房”资格,以同时获得公共*房的申请资格。 3、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三房”审核备案通知单。 4、优先配租对象:其中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外省市来京家庭 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