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20%(有些地方规定30%)以上的自筹*作为房屋首付款。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公积金连续缴交6个月(有些地方规定一年)以上并在正常缴交中的。
4、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5、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6、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㈠.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㈡.有相当于购买、建造、维修自住住房费用的20%以上的自筹*(不含住房公积金);㈢.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㈣.职工所在单位或贷款银行认可的第三人同意为其提供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