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验收资料很多: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六份)(原件)。
(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表(原件)。
(六)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七)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八)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九)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原件)。
(十)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即桥梁工程的须提交动、静载试验报告;市政供水工程须提交水压试验验收报告(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十一)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意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十二)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十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十四)经审批的《广州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报表》(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十五)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十六)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十七)属于商品住宅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
(十八)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综合验收资料: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7、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8、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1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1、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12、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
13、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1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15、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