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受理
第二步:初审
标准:(一)属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网上所填写的个人资料准确无误。
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对符合初审标准的转入复审。
第三步: 复审
对经初审后再次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复审标准的转入审定。
第四步:审定及上报
按照初审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对通过审定的材料,通过网络当场提交市人事局待审批。
第五步:制证及下发
办理材料
1、*群众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2、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包括房屋*合同、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员带齐上述资料,到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填写信息登记表,提交申请;
《北京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点击可下载)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信息登记表,并采集流动人员相片及相关信息,开具居住证领取凭证;
3、制证完成后,窗口工作人员再将居住证分发给申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