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2)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修改《管理规约》;
(4)制定新的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5)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6)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
(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9)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的分配与使用;
(10)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一、换届选举的前提。
二、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
三、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
四、验核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及资格条件。
五、公布候选人名单。
六、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
七、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材料。
八、制作投票箱、发放表决票。本届业主委员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2日前,制作投票箱,将表决票发放给全体业主。
九、召开业主大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