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标准住宅1.5%; 2.非普通标准住宅(含车库等)2%; 3.别墅,写字楼,营业用房等3%; 4.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5%; 5.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既开发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开发建造其他类型商品房的,其销售收入应分别核算,否则一律从高计税;同时不能享受普通标准住宅的优惠政策.
1.普通标准住宅1.5%; 2.非普通标准住宅(含车库等)2%; 3.别墅,写字楼,营业用房等3%; 4.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5%; 5.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既开发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开发建造其他类型商品房的,其销售收入应分别核算,否则一律从高计税;同时不能享受普通标准住宅的优惠政策.
1.普通标准住宅1.5%; 2.非普通标准住宅(含车库等)2%; 3.别墅、写字楼、营业用房等3%; 4.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5%; 5.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既开发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开发建造其他类型商品房的,其销售收入应分别核算,否则一律从高计税;同时不能享受普通标准住宅的优惠政策。
土地*预征率现在是普通住宅2%,非普通住宅3.5%,别墅5%,达到清算条件后再清算.
核定征收是建账不全混乱税务可按核定征收5%,但一般不允许核定征收
北京市大幅提高土地*预征率:今后,对房地产项目的预征*由此前的1%至2%,提高到2%至5%。对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
房地产项目土地*预征率由原来的1%至2%提高到2%至5%。政策将对开发商的*流带来明显的压力:一方面有限购、差别化信贷等措施抑制需求,而收紧银根、提高土地**,则从另一方面收紧开发商的现金流,促使其合理定价,甚至以降价来换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