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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建筑物房产税是怎样缴纳的?

2015-06-10 13:08:00 购房税费4人回答

地下建筑物房产税是怎样缴纳的?大伙有没有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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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对于自用地下建筑的税额计算: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四条,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但个人所有的地下建筑用于居住的,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15号)第十八条,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是否减免.

2015-10-11 0
蝴蝶少女

对于自用地下建筑的税额计算: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四条,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但个人所有的地下建筑用于居住的,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15号)第十八条,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是否减免。

2015-06-25 0
飘落的枫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的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而如何区分地下建筑物的性质,政策也作了明确规定: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因此,该房屋的地下部分应当与地上部分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的计算方法一并计算房产税,而不应将地上、地下分别计算。 以产品抵债应视同销售 建邺区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辖区内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由于*周转问题,以部分开发产品抵偿施工企业的施工款,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企业未对此行为进行账务处理,也没有进行纳税申报。

2015-06-22 0
遗感才最美

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按照房产租金收人计算缴纳的,年*为12 %。 依据:1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财税〔 2005 〕 181号条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第三条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2 、《 关于修改《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 的通知》 津政发〔 1999 〕 43号第八条规定:房产税的*,按照房产租金收人计算缴纳的,年*为12 %。

2015-06-1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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