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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土地*怎么缴纳?

2015-06-10 13:12:00 民房土地3人回答

融资*土地*怎么缴纳?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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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范er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0]909号)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业务,无论*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法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业务,*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不征收营业税;*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 根据上述规定,融资*企业涉及*问题,长城金融公司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形确定是缴纳营业税还是*。 《*暂行条例》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将购入的设备销售后又将其租回,对售后回租业务应分解为销售和*两项业务分别进行税务处理。即销售设备应缴纳*,购入的设备用于销售,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5-06-13 0人赞同
其他回答
心情不好吃颗糖

融资*不要缴交土地*
如果是有形动产融资*要缴纳*。其他的*缴纳营业税。

2015-06-21 0
一人回忆一人城

融资*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业务,无论*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业务,*的货物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不征收营业税;*的货物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

2015-06-2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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