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①*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3、契税:由于您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4、印花税:*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5、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6、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7、土地*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8、核档费:50元/宗。
购买房屋所需要的费用并不只是建筑面积与单位面积售价的乘积,还需要交纳一些国家规定的税费。国家对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有明确的规定。
买卖房屋买家除房屋基价外,还须交纳以下费用
一、 印花税:为房价的0.05%。(由税务局收取);
二、 契税:为房价的4%(由税务局收取);
三、 房屋买卖手续费: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5%。(由房地局收取);
四、 公证费:外销房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3%。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公证亦按此收费(若不做公证则可免收)。(由公证处收取);
五、 律师费:外销房按律师事务所所定标准收取。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律师亦按律师事务所所定标准收取。(由律师事务所收取);
六、 委托办理产权手续费:为房价的0.3%。(被委托单位收取);
七、 物业管理费:按国家及北京市规定及房屋的特殊情况收取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收取)
购买房屋所需要的费用并不只是建筑面积与单位面积售价的乘积,还需要交纳一些国家规定的税费。国家对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下面列出了各种税费的*、收取单位及收取条件。
买卖房屋买家除房屋基价外,还须交纳以下费用
一、 印花税:为房价的0.05%。(由税务局收取);
二、 契税:为房价的4%(由税务局收取);三、房屋买卖手续费: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5%。(由房地局收取);
四、 公证费:外销房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3%。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公证亦按此收费(若不做公证则可免收)。(由公证处收取);
五、 律师费:外销房按律师事务所所定标准收取。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律师亦按律师事务所所定标准收取。(由律师事务所收取);
六、 委托办理产权手续费:为房价的0.3%。(被委托单位收取);
七、 物业管理费:按国家及北京市规定及房屋的特殊情况收取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