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受理申请材料
二、审核材料
三、校准登记
四、颁发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
一、
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土地证若有使用期限,你的土地属于国有出让,出让期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出让期限在土地证或者土地登记档案中都有标明,国有土地出让,90年代才刚刚开始有,就你买的土地来说,出让期限一般不会到期,也不存在买的说法,出让到期可以自动续期,到时是否要收费续期政策也没个定论。
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提交的资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单位的:
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地籍调查需提供指界委托书原件及指界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