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建设单位就近提供布置验收程序的会议场址,备齐报审施工图、各阶段设计图的消防审核意见书、各消防系统及设施的产品和施工资格审批表、各系统的测试验收等竣工资料待检查。
2.由建设或施工和监理单位简要介绍工程的概况。
3.消防监督机关主持并分组验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管理和使用等单位配合参加各组验收。
4.展开现场测试验收。
5.验收情况小结及验收结论。
1.凡在消防局建审科申报消防审核的工程项目,应在建审科收文室领取《建筑防火设计申报审批表》,并按规定内容如实填写盖章。
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报审分为:方案、扩初、施工图三个阶段报审。各阶段报审的*(结构图一般不报审)图纸必须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专用章和防火设计自审小组专用章方有效,并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市计划局的立项批文;
(2)市规划国土局的用地红线图;
(3)市规划国土局的规划设计要点。
3.室内装修工程报消防审核应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所在大楼的名称、高度、使用性质及各消防系统的情况说明;
(2)所在楼层的整层建筑平面图及装修工程在楼层平面的所在位置;
(3)装修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纸和其他有关各专业的平面图、系统图及装修材料;
(4)大厦管理部门的签署意见;
(5)市规划国土局、市建设局的相关批文。
4.甲、乙、丙类化学危险物品的厂、仓、库、站工程的消防报审应提供如下资料:
(1)市计划局立项批文;
(2)市规划国土局的用地红线
(3)市规划国土局的规范设计要点;
(4) 总平面布置图、建筑平面图及工艺流程图;
(5) 防火防爆及消防灭火系统设计图纸(*)。
(1)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消防法>明确指出,我国消防工程实行消防监督,专业许可制度.凡<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中注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和自动消防工程项目,必须到原审核机构申请办理工程验收消防手续.也就是说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经过建筑消防审核的建筑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开业的将被视作违反消防法律,法令的行为,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1.先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记住申报单位应为建设单位,而不是施工单位.需要建设单位盖公章,并出示租房协议或购房协议.假如施工单位去办理,只能说是代办.
2.申报表上所填内容基本为主要建材,如隔墙材料/地面材料/顶面材料
3.需要准备该场所的整体消防验收的图纸复印件(一般在物管处有)
4.需要准备具体施工的场所的平面布置图,电气图,和消防改造图(若不动消防设施,可以在备注中说明),上述图纸需晒蓝图,并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比如建筑设计院)盖上出图章
5.当地消防大队会在10个工作日内去现场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若同意,即可开工,不同意,可能要修改装修方案.
6.装修完毕前二周,就可以递交<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内容和申报表基本一致.一般消防大队会抽查2~3种建材去检测,检测费用为每项约1000元(*有可能抽到的是PVC管.木工板,窗帘等)
7.检测合格的话,建设单位至少2人参加消防培训(强制的),培训费在800元/人左右(各地费用估计略有差异)
8.消防大队在工程竣工时去现场再次巡查,会列出一些整改意见,照办就是了.然后就发一张消防验收审核同意书给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