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本人想办公司的集体户口,可以按下列顺序申请:
1、在单位开具介绍信并写申请书。
2、借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复印两份。
3、借出单位《资质证》原件并复印两份。
4、借出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并复印两份。
5、找单位确定的户口协管员填写《申请设立集体户口登记表》。
6、户口协管员与派出所签订的《责任书》。
7、一并交给派出所,审核后核发集体户口。
如果你们公司要申请集体户口,可以持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以及用于职工集中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房屋产权证,本单位录(聘)用人员居民身份证,以及本单位录(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障交纳凭证等相关资料,向辖区派出所申请,经初审后再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单位有本单位职工集中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和在本辖区内就可以申请办理集体户口。
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和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人才、劳务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口。提交:
1、单位介绍信及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确定集体户口落户准确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确定的户口协管员填写《申请设立集体户口登记表》;
6、户口协管员与派出所签订的《责任书》。
以上证明材料需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