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机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 无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其他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第6款突出墙外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蓬以及与建筑物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等均不属于建筑结构,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阳台按1/2计
具体指:(1)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2)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设筑面积;(3)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挡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阳台是从房间分离出去的一部分,有顶盖,且顶盖的高度不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而露台是直接对着天空的,没有柱子,没有顶盖,或顶盖的高度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当露台是为每套房独立设置的,即每套房向露台开门,且各套房的露台不连通,这时设有露台的每套房计一阳台的建筑面积,按上一层阳台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露台的其余部分不计建筑面积。若露台非为每套房独立设置的而是连通为公用时,整个露台(公用露台)不计建筑面积。 当公用露台的上一层对应设有走廊,走廊水平投影面仍小于露台且无柱,则设有露台的楼层仍应计算相当于上一层走廊的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住宅楼的层(地面)对应于上一层的阳台部分,须有围护结构和层向其开门才计层的阳台建筑面积。 房屋一层的阳台未设盖板的,视为露台,不计建筑面积;若设盖板的宽度不大于0.6米的,该阳台不计建筑面积;若所设盖板宽度大于0.6米但小于阳台的围护结构时,阳台面积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一栋房屋的上、下层凸阳台水平投影线不重叠时(即左右错开),当重叠部分的长度大于0.6米的,按重叠部分的一半计算阳台建筑面积;当重叠部分的长度不大于0.6米时,该阳台视为无盖,不计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