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资建房是因为开发主体原因无法办理土地手续和产权交易;2、更主要是担心集资过程中涉嫌非法集资,这个样带来的社会问题就大了;3、这种*还建房的话,各项规费是按照经济适用房标准收取的,比例过大,房价就拉下来了;4、政府的*就少了。
*关键的原因还是经济利益作祟。也是现行的土地制度和财政制度所无法执行的。至于隐患,个人认为政府不卖地政府就没钱,一集资建房现有房价必跌,而现在的经济的表面繁荣都是靠着政府*支撑起来的虚假繁荣,而这个支撑点就是房地产。因此于公于私,政府和个人都不会希望房地产出现问题。
个人集资建房*。即由居住在同一城镇区域的在不同单位工作的职工通过政府牵头组织成一个社会团体(城镇住宅合作社),再由职工集资建造房取得住宅,比如说安居工程就是其中的一种。这种*也一直是国家鼓励与支持,但由于缺乏法律与行政法规的立法,且与地方政府通过利用国有土地经营城市和创造财富的执政理念冲突,因此,目前几乎所有地方政府都对此持消极态度。目前国家实际上已经否决了该*,而取代的是廉租制度、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限制商品房政策。
目前市场上炒的非常火热的个人集资建房,就是许多想改善自己居住环境但由*不足的人组成一个群体,通过个人集资去购房国有土地再委托开发商建造房屋的一种行为。从法律上分析,这种集资建房实质上就是变相的商品房买卖关系,并非法律意义上的集资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