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通过张贴相关法律法规、小区业主大会及业委会议事规则、“以案说法”海报、开展专题宣传、主题讲座等形式,强化小区业主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促使其积极主动参与小区管理,依法通过业主大会、业委会维护自身权益。
二、健全业委会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业委会管理规定,完善业委会作出决定的流程和公章使用机制等,进一步规范业委会履行职权的行为。
三、强化监管引导,推动自治机制完善。相关部门和基层社区组织应针对当前业主参与小区管理意识不强等问题,推动小区部分已退休的热心中老年住户参加业委会担任专职委员,聘请会计、财务等专业机构担任顾问,引导业委会积极依法履行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缺乏执行性。业主委员会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制定小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这些制度的执行,那么当出现违反这些制度的现象时,该如何去制止呢?目前并没有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而如果制定的制度得不到执行,那么业主委员会实际上就和这些规章制度一样形同虚设,而小区所面临的仍然是物业公司说了算的局面。
首先,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们不能保证有充分的时间来处理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物业管理中的问题本来就纷繁复杂,大事小事一箩筐。这里面有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问题,有物业公司和业主间的关系问题,有业主和业主之间的关系问题,还有业主委员会与相关主管部门或专业管理单位的关系问题等等,这么多的关系中所涉及的事务比一个社会上正常运作的公司所面对的问题一点不少,甚至更多,靠几个兼职人员来处理明显不行。
遇到房产纠纷可以按照以下五个步骤进行维权:
(一)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二)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商品房购销产生争议,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三)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处理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四)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通过法院司法途径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