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种情况在房产纠纷之中比较普遍.
2,可以与开放商协商就不足面积折价补偿.
3,或者在原有房价的基础上递减.
4,实在不行,就起诉到法院了.
1,此种情况在房产纠纷之中比较普遍.
2,可以与开放商协商就不足面积折价补偿.
3,或者在原有房价的基础上递减.
4,实在不行,就起诉到法院了.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移的,面积误差比在30i,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