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们在申请廉租房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5、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合同》。
二、提出廉租房的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三、申请廉租房的后期流程:
1、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2、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3、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4、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
5、签约、入住。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如有下列六种情况之一者,其保障资格将被取消,承租的廉租住房将被收回.这六种情况具体为: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住房标准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嗨!厦门还未开放廉租房给外来打工者!廉租房只提供当地户口居民,要按照街道居委会安排申请落实,确实住房困难户才有可能!
廉租房(租金补助)的申请条件为:民政救济对象;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以下;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岛内城镇常住户口,户口入厦时间必须满5年以上;两人及以上户申请人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单人户申请人男30周岁以上,女28周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