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共有产权房的标准没有变化,具体是家庭人均月收入8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两年以上的家庭,无房家庭优先购买,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
1.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本花市城市居民生活保障标准或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人均15平方米的标准; 4.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请人需要具有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且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无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在准入条件上,上海实行“双困”标准,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其中同一户口所在地住房中两代以上复合家庭可享受一定面积放宽。经济困难标准自2010年起连续4次放宽,目前3人及以上家庭已放宽到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000元、人均财产15万元以下,两人及以下家庭可在此基础上上浮20%,基本覆盖了中等收入但仍无市场购房能力的“夹心层”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