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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砍

哪位晓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哪位清楚?

2017-06-03 19:00:01 产权产证4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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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丝钉

补地价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因改变土地用途等而向国家补交的地价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需要补地价的情形主要有如下3类:①土地使用者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等城市规划限制条件;②土地使用者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包括出让土地使用权期满后续期);③土地使用者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要求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2017-06-03 0
人生几何

房屋所有权的过户和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管理部门不是同一个部门,土地使用证没有下来,不影响房屋产权的过户办理,可以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过户手续,等到土地使用证办下来以后再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7-06-03 0
生逢乱世

土地出让金支付相关规定第五条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块条件核定。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再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时,须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和发展房地产业有关文件的通知(1992年12月2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

2017-06-03 0
用命博青春

对城镇国家所有的土地,我国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对城镇国有土地,公民可以通过下列*获得土地使用权。
1、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的行为,出让的具体办法有协议出让、招标和拍卖三种。公民可以依法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通过协议、招标或拍卖的*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2、通过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公民可以提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通过划拨的*获取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无限期的使用。
3、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在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后,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都可以进行转让。公民通过转让的*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让。

2017-06-0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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