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7月开始,所有上海市居住证全部转为积分居住证,原有的居住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普通居住证)仍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使用,其享受的待遇仍按原居住证管理办法办理。原居住证有效期已经到期的,续办时按积分居住证办法办理并转为新的居住证,享受的待遇按积分居住证管理办法办理。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已经有人才类居住证并且还没有过期,那么你继续使用这个居住证,同时你的子女仍然享受上海市民待遇,可以就读公立学校、参加上海的中高考、参加上海的儿童医保、遇到世博会之类的还能和上海市民一样得到政府赠送的门票等等。如果你持有的是普通居住证,你的子女能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但不能参加上海的中高考,也不能在上海读公立的高中,高考要回原籍。当你的居住证到期后,续办时按照积分制来审核办理同时给你换成新证,同时只要达到标准积分(目前是120分),可以享受市民待遇。另外,老的人才类居住证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转上海户口,老的普通居住证不可以转上海户口。新的居住证按照积分制管理,转户口的细则还没有公布的,但官方公布是7年居转户政策仍然有效,但如何执行还需要等官方消息。
你好,上海居住证转户口人才落户要72分,普通落户120分,上海积分入户细则条(依据)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适用对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积分。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第三条(积分申请)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请积分。希望可以帮到你.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请积分,但是申请人必须满足条件,并且准备好相关材料。
、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用人单位申请时应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人才中心审核单位信息。
5、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持证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6、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7、单位将持证人的申请积分相关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8、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9、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将学历学位证书送专门机构验证。待调档及学历学位验证后,进入审核程序。
10、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11、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单位人事专员持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件或持证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材料包括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办理上海积分居住证的办法;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申请材料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持证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持证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除上述积分基本申请材料外,持证人还应提供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