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商品房本身的产权是的产权,所说的70年是土地使用权,是这个住宅区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过了70年,房子还在的话,小区还能正常使用的话,那使用权的地皮就自动续签,当然一般的房子也到不了70年就要拆迁规划了,拆迁就该有补偿了.
商用住宅房是70年,商铺是50年超过年限后政府会和住户协调,但要收回应该会有补偿,70年后的事谁能说清楚呢二手房的年限和新房一样的,从建成就开始算年限了,你买的房子有20年房龄了,你就还有50年的使用权。
开发商拿地的时间开始算。比如2000年KFS拿地,结果囤积了5年,到2005年开发出售新房,然后2012年你又从上家手中购得这套二手房,那么实际上到你手上还剩余的产权年限就是70-(2012-2005)-(2005-2000)=70-12=58年了。在这58年里,你拥有这套房产的所有权和房产所占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注意一个是所有权一个是使用权)。假设58年后该物业还在正常使用,那么土地使用权到期了,但是根据《物权法》国家也不能强制性拆除该物业,要继续使用可以到房管局土地局等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开发商开始买地差不多意思)后,是可以继续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