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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大麻烦

购买国家土地50年后会被国家收回吗?有没有人了解?

2017-07-06 10:12:56 产权产证5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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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s374823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017-07-06 0
遍出新成句

通俗的说:土地是国有的,不能买卖,你买了房子,70年是你的使用年限,不过70年之后国家也不会收回,假如70年后当地政府或者有关单位要征用您所在地方的土地,一样也会按照拆迁补偿办法来给与补偿的。

2017-07-06 0
久旱逢甘霖

房屋一经购买并取得产权后,即作为购房人个人财产,并无居住年限的限制。但对于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来说,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购房人取得的为该土地的一定年限的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时间为50-70年,自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之日起计算。在该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土地将被国家收回,房屋所有人可以在继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或使用费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该土地。期望对你有用!

2017-07-06 0
认识的出现

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由于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为70年,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由于《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由此看来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

2017-07-06 0
重新爱上

常见的商品房产权年限: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由于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为70年,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由于《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由此看来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商品房产权到期后怎么?商品房产权到期后,假如国家要收回,是否有补偿商品房产权年限到期后,国家收回,不会有补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2017-07-0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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