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你只要先带好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房屋管理的部门去提交申请,你只要阐述处房产证丢失或损坏的原因是什么,还有需要在报纸上发出申明,这样进过审核后你就可以直接挂失补办房产证了,这还是比较麻烦的。
房产证丢失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3、在烟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原版报纸和作废公告、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收费标准: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