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上市条件:必须满五年才可以上市交易,2008年4月8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满五年出售的,按合同价的10%缴纳土地*金。2008年4月8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满五年出售的,按照出售价格与原购房价差额的70%缴纳土地*金。,
如果是家庭住房的,另外还需缴纳契税1-3%
你得问房屋管理办公室问。央产房不能交易。但是如果房产已在名下,且房屋所有单位不会收回房屋的情况下,到所在区县的房屋管理局缴纳综合土地出让金,补交税费即可交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六)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3%)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